武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8-30 】 【选择字号:

武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威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武威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6年8月30日

 

武威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切实解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威市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发〔2016〕185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主要是:市政府部门、单位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以下统称“中介机构”)提供的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专项整治重点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耗时长的问题。涉及行政审批业务的项目名称、法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承诺时限等内容未向社会公开;将现有或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将一项中介服务拆分为多个环节,随意增设办理条件和办理要件;中介机构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合同规定,超过承诺办结时限未能及时办理;违规审批、服务不到位而影响行政审批效率。

2.收费乱的问题。擅自设立中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中介机构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扩大收费范围、减少服务内容;在依法或接受委托授权实施认证、检验、鉴定以及举办资格考试等活动中,不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规定的;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中介机构服务,向单位、个人强行收费、搭车收费;相互串通、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搞不正当价格(收费)竞争;向行业主管部门支付“回扣”或“分成”等问题。

3.弄虚作假的问题。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违规出具认定报告或出具虚假认定报告,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垄断和操纵服务市场;以压价、回扣等操纵服务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超范围从事中介服务,出具虚假证明、虚假评估报告、检测报告;对委托人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造假账、逃税漏税或商业贿赂行为。

4.垄断性强、利益关联大的问题。以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设定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通过限额管理控制中介服务机构数量,限制中介服务机构准入;审批部门将未纳入清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将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交由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承担;为中介机构招揽业务,指定或暗示特定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对申请人已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服务事项,再委托同一机构开展该事项的技术性审查;行业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监管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依法监督甚至放任不管,导致中介机构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专项整治任务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专项整治,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1.市发改委负责项目咨询评估、节能评估机构的专项整治;

2.市建设局负责在本地注册或在本地开展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外地勘察设计、建筑试验、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房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的专项整治;

3.市国土局负责土地勘测定界、规划调整、价格评估,矿业权价款评估、相关方案编制等事项涉及中介机构的专项整治;

4.市环保局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专项整治;

5.市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评价机构的专项整治;

6.市人社局负责职业类中介机构的专项整治;

7.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负责对资产评估、会计师事务、会计学会等机构违规出具资产评估、财务审计、验资等认定报告或出具虚假证明,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8.市质监局牵头,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市运管局配合,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降低检验检测标准、违规出具认定报告或出具虚假报告,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9.市质监局、市食药局、市农牧局、市卫计委、市粮食局分别负责本行业检验检测机构的专项整治;

10.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对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专项整治;

11.市民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各行业协会进行专项整治;

12.市审改办负责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编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三、专项整治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9月开始、10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清理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分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涉及本行业、本部门行政审批的中介机构进行统计,摸清中介机构的数量、分布、隶属关系(脱钩情况)、主体资格和从业人员情况。组织对其服务和收费行为进行全面的自查清理,并由行业主管部门形成清理自查报告,填写《武威市中介机构基本信息调查表》(附件1)、《武威市中介机构服务项目登记表》(附件2)和《武威市中介机构设立情况调查统计表》(附件3),于9月10日前报市审改办。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从资质审查、市场准入、年检审核、服务收费、案件查处、信用监管等方面入手,对涉及重点环节中存在的服务差、乱收费、效率低下、违法违规经营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治理,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对严重失信、失真和违法的中介机构纳入“黑名单”,严肃查处一批严重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中介机构,取缔一批违法违规从业的中介机构,有效净化中介服务市场秩序;培育壮大一批守法经营、依法纳税、社会诚信度高、信用记录良好的中介服务机构。各行业主管部门重点整治情况,于9月30日前报市审改办。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指导监督中介机构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一次性告知、执业记录等制度,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执业行为;加强中介组织信用体系建设,落实中介服务黑名单制度。积极运用行政指导手段,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报告,于10月20日前报市审改办。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整治是今年推进“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水平,服务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区及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强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整治任务。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牵头单位要针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指导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各中介服务机构要按照专项整治的部署和要求,做好自查自纠,整改突出问题。

(三)加强监督检查。市审改办、市效能办要在每个阶段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和重点抽查,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整治任务未完成、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介服务和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案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1.武威市中介机构基本信息调查表

      2.武威市中介服机构服务项目登记表

      3.武威市中介机构设立情况调查统计表

附件

     

附件1

      武威市中介机构基本信息调查表

单位名称

 

所处行业

 

登记机关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单位类别

登记   备案   分支机构   依法直接在执业

单位简介

(注册资本、业务范围、从业人数等内容)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

 

单位人数

 

执业主要技术人员名单

姓名

资格证书名称

证书等级

证书编号

 

 

 

 

 

 

 

 

 

 

 

 

服务项目

 

 

 

 

填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行业主管部门发放给中介机构填写并回收,审核后报市审改办,表格自行复制;

2.“单位简介 “人员名单两栏可另附纸。

件2

     武威市中介机构服务项目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项目名称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办事流程

 

收费标准

(依据)

 

承诺时限

 

涉及行政审批项目

 

涉及审批事项部门

 

法律依据

 

注:1.本表由行业主管部门发放给中介机构填写并回收,审核后报市审改办,表格自行复制

2.每一登记表填写一个服务项目。

  件3

武威市中介机构设立情况调查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中介机构名称

开展业务数

涉及行政审批业务数

中介资质及

资质等级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从业人数

注册地

行业类别

 

 

 

 

 

 

 

 

 

 

 

 

 

 

 

 

 

 

 

 

 

 

 

 

 

 

 

 

 

 

 

 

 

 

 

 

 

 

 

 

 

 

 

 

 

 

 

 

 

 

 

 

 

 

 

 

 

 

 

 

 

 

 

 

 

 

 

 

 

 

       说明:1.本表自行复制,由主管部门填写;2. 审核后报市审改办。

            填表人:           联系电话:                  签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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