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浪县“四个坚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自乡镇机构改革启动以来,古浪县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坚持高位推动、刚性约束、严实标准、严明纪律等四项措施,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有序进行。
坚持高位推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切实履行乡镇机构改革领导责任,坚持把乡镇机构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研究部署,作出统筹安排。县委常委会会议先后4次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乡镇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研究乡镇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核定等工作,及时成立改革工作专班,建立领导有力、分工明确、协调配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县委编委会议及时研究讨论乡镇机构改革相关事宜,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对各阶段工作进行研究落实,切实保障改革顺利进行。
坚持刚性约束,科学制定改革方案。严格在规定的限额内统筹优化和综合设置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制定印发了《古浪县乡镇机构设置方案》《古浪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古浪县乡镇机构设置方案〉做好乡镇机构改革的通知》,严格按照乡镇类别设置机构,其中一类乡镇设置党政机构5个、事业单位6个;二类乡镇设置党政机构5个、事业单位5个;三类乡镇设置党政机构4个、事业单位5个。同时对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派驻机构设置等机构编制事项全面规范、予以明确,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切实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坚持严实标准,稳妥有序组织实施。坚持把抓改革举措落地作为政治责任,坚决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按照统一要求、统一制作、统一安排原则,制定印发挂牌工作方案、机构牌子模板,对牌子大小、材质、颜色、字体等提出具体要求,做到统一规范,按期完成19个乡镇党政机构、事业单位挂牌工作。统筹做好编制资源配置工作,充分考虑各乡镇人口变化、行政区划调整等因素,在全县乡镇编制总量内,对各乡镇及所属事业单位、部分派驻机构编制进行重新核定,确保编制配置更加科学。认真抓好“三定”规定制定工作,严把“机构设置关”“职责职能关”“人员编制关”“领导职数关”,按照乡镇党委研究、县委编办审核、县委编委会会议审议、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等程序,按时完成乡镇“三定”规定制定工作,确保机构设置科学、职能配置合理、编制资源优化、领导职数规范。
坚持严明纪律,保证改革顺利进行。坚持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改革,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机构编制纪律、财经纪律,切实以严明的纪律规矩保证改革顺利推进。加大乡镇机构改革宣传引导,密切关注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深入细致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支持、参与、拥护改革,正确对待职务变动、岗位调整和进退留转,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做到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统一,保证了干部队伍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确保改革期间各项工作任务连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