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优先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来源:天祝县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19-09-20 】 【选择字号:

  近年来,天祝县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控总量、优结构、保重点、促发展、增活力”的要求,严格执行政策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创新教师编制管理,为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格对标《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教职工编制核定标准,做到“专编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教师编制和有编不补等现象,对民生项目人员等非在编教师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是加强动态调整力度。按照“撤一建一,撤二建一,多撤少建”的原则,调整优化学校布局,撤并松山镇阿岗湾小学、鞍子山小学等“空心校”,设立松山镇祥瑞小学、达秀幼儿园等学校,合理设置县教育局及部分学校内设机构,细化完善工作职责,有效整合了教学资源,提高了办学效益。多次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推动人员编制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及时调整,合理配置,激发了教师队伍活力,提高了编制使用效益。

  三是统筹调剂编制资源。坚持控制总量与优化结构相结合的方式,管好用活教师编制,精简撤销职能弱化、规模较小、任务不饱满事业单位,适当收回分散在各事业单位的部分空编,周转使用,合理配置,通过事业单位招考、县直部门公开遴选等方式,有效解决了教育等领域民生项目人员编制困境,并为特岗教师、引进人才等留足编制,优先满足全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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