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来源:审改科 | 发布日期:2016-12-01 】 【选择字号: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属在武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根据《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威市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发〔2016〕185号)要求,在部门自查清理、集中审核确认的基础上,共清理规范市级第二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4项(市政府部门、单位13项,中央在武单位1项),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和落实工作,制定和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的制度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附件:市级第二批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日

 

 

 

 

 

  

 

 

 

附件

市级第二批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序号

中介服务

事项

设置依据

涉及的审批事项名称

中介服务

实施机构

审批部门

处理决定

1

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77号)

《甘肃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2012年3月28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9号)

《甘肃省节约能源条例》(2016年4月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5号)

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

市工信委

该事项调整至市发改委实施。

2

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安全评价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

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单位

市公安局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3

非公募基金会验资

《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0号)

非公募基金会登记

会计师事务所

市民政局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关机构进行验资,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4

社会团体验资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社会团体登记

会计师事务所

市民政局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验资,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5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验资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会计师事务所

市民政局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关机构进行验资,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6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次修正)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2013年文化部令第26号)

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审批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机构

市文物局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7

矿产资源开采地质报告编制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国土资发〔2007〕26号)

市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的采矿权转让审批

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产资源开采地质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地质报告技术评估、评审和备案。

8

矿业权转让鉴证和公示

《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国土资发〔2011〕242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业权有形市场出让转让信息公示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19号)

市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的采矿权转让审批

矿业权交易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矿业权交易机构进行鉴证和公示,改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布矿业权转让公示信息并出具公示无异议的意见。

9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培训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主席令第4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3月21日国务院令第549号)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核发

具备相应资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培训考试机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申请人自主选择有关机构进行培训考试,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选择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10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资格的鉴定评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主席令第4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3月21日国务院令第549号)

《气瓶充装许可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年6月21日颁布)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资格许可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机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申请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技术审查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11

压力容器安装1级、2级资格鉴定评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主席令第4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3月21日国务院令第549号)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年6月21日颁布)

压力容器安装1级、2级资格许可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机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申请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技术审查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12

一般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2007年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6号)

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具有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的单位

市地震局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13

营运车辆二级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次修订)

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及年审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动车维修企业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不再作为营运车辆年审的前置条件。

14

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2011年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

防雷、防静电工程(设施)许可

具备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

市气象局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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