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武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武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是市委工作部门。内设机构6个:综合科、行政机构编制管理科、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科、督查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科、电子政务信息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内设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
(一)部门职责
1、研究制定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拟订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直各部门和县(区)机构改革方案。
2、负责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协调市直各部门之间、市直各部门与县(区)部门之间以及县(区)各部门之间的权责划分。
3、负责审核市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核调整县(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总额;负责省编委下达的各类专项编制的分配和管理工作;按管理权限申报审批行政事业机构的设置、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4、负责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调整市直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经费开支渠道;审批调整县(区)所属的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指导和协调县(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
5、负责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解释、清理、汇编工作;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理论研究工作。
6、监督检查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对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进行预防和查处。
7、负责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度;负责市直及经授权省属在武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审核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工作。
8、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和统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武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独立会计核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为一级预算(决算)单位。
二、2015年度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市编办本年支出合计:18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18万元,占总支出75%,比2014年增加40.33万;项目支出45.30万元,占25%,与2014年相比减少0.53万。
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7.22万元,占总支出63.5%,比2014年增加23.12万;商品和服务支出:7.14万元,占总支出3.87%,比2014年增加0.64万;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82万元,占总支出的8.03%,比2014年增加5.5万。
项目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5.0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0.29万元。
三、2015年度“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市编办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双十条”规定,厉行节约,2015年 “三公“经费 支出合计:3.56万元,比2014年减少2.9万元。包括公务接待费用:1.51万元,2015年公务接待7批次、40人,接待费比2014年减少0.04万;公务用车运行费:2.05万元,2015年保有公务用车1辆,因厉行节约,公务车维修费用减少,运行费比2014年减少2.86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取得的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城乡低保、优抚、安置、减灾救灾、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等工作的支出,局机关本级和所属其他民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经费。
医疗卫生:主要用于县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救助等支出。
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中的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性基金:指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武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