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市级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08-14 】 【选择字号:

 

武威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市级取消下放和调整

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武政发〔2014〕1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属驻武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布市级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共180项,其中:取消22项(行政许可项目1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项、管理和服务类事项10项),下放17项(行政许可项目1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4项、备案制管理项目2项),调整87项(行政许可项目调整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6项、行政许可项目调整为备案制管理项目3项、行政许可项目调整为管理和服务类事项2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调整为行政许可项目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调整为备案制管理项目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调整为管理和服务类事项13项、管理和服务类事项调整为行政许可项目5项、管理和服务类事项调整为备案制管理项目22项),合并、拆分54项(44项行政许可项目合并为17项、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合并为2项、6项行政许可项目拆分为12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中央、省属驻武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决定取消的项目,一律不允许再进行审批或者变相审批;对下放县区的项目,要加强上下沟通协调,制定衔接方案,推动执行、承接、实施等环节的工作落实;对调整的项目,要认真研究实施方案,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设定审批程序、环节和办结时限。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继续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和调整工作,使简政放权成为持续的改革行动。要坚持放管并重,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方式改革和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等配套制度,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实现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要依法及时公开项目核准和行政审批信息,努力营造公平竞争、打破分割、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武威市市级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80项)

 

 

武威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3日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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