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政府职能转变
今年以来,我市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大力推进简政放权,认真承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不断优化审批流程,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全面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对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没有明确规定,部门以规章、文件等方式设定或变相设定的事项一律取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不再审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达到管理目的的事项取消事前许可;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事项。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81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由295项精简为203项。
按照减要件、减程序、减时限的要求,公开和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大力推行“阳光审批”,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网站、政务公开栏及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向社会公开办理主体、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等内容。制定出台了《武威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和《武威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对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投资项目等实行快速审批,努力做到一次申报、集中预审、联合勘察、全程协调、跟踪服务,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经优化审批事项流程,市级部门的审批环节平均由4.78个减少到3.7个,申报材料平均由6.13份减少到5.28份,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平均由2012年再造流程后的19.21个工作日压缩为9.4个;证照办理时限平均由14.6个工作日压缩为9.1个。
强力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即在坚持内设机构、科级职数和人员编制“三个不突破”的前提下,各行政审批部门整合内部科室职能,将本部门分散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科室的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成立集中行使审批服务职能的“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实行整建制进入中心运作;所有审批服务项目进中心到位,中心窗口成为部门实施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的唯一窗口,集中办理行政审批、行政服务、收费业务;审批权限到位,部门对窗口首席代表充分授权,使“接待型窗口”成为“审批服务窗口”。县区所有乡镇、街道均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了财政、民政、计生等10个服务窗口,把与群众日常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低保等20余种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大厅办理。目前,同址办公的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市、区两级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85个,工作人员134人,比深化改革前增加35人。
为巩固清理精简和承接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成果,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对今后3至5年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作出了总体安排和部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