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接落实省级政府部门第十四批中央在甘单位第八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12-02 】 【选择字号: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承接落实省级政府部门第十四批中央在甘单位
 第八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 

                                                             

武政办发[2014]19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属驻武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十四批中央在甘单位第八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甘政发〔2014〕91号)精神,省级政府部门此次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79项,取消其他事项5项,中央在甘单位此次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共6项。市、县区有关部门此次承接省级政府部门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31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项目2项、行政审批项目2项、备案制管理项目2项;下放行政许可项目7项、部分审批内容行政许可项目10项;将8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承接中央在甘单位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共2项。现将承接事项目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承接落实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1.承接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省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尽快完成审批职能、审批业务的承接工作,确保及时落实到位。
  2.承接部门对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要精心制定承接方案,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简化环节、优化程序,编制办事指南和工作手册,明确审批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要件等。严格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全部纳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对外服务,纳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实施电子监察。
  3.市审改办要加强对承接落实事项的后续监督和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审批项目规范运行。

  附件:承接省级政府部门第十四批、中央在甘单位第八批取消调整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7日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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