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市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

【来源:市编办 | 发布日期:2015-05-18 】 【选择字号: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创新,近日市编委印发实施《市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意见》,着力加强市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范管理。《意见》明确提出要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优化事业单位布局和编制结构,对确需增加机构的严格按照“撤一建一、撤二建一、多撤少建”的原则设置,对存在有编无人、重复设置、规模过小、职能弱化等问题的事业单位坚决撤并整合,相应收回或调整编制。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转企改制或予以撤销,按照“减员一人、核销一名”的办法逐步收回编制。要加强空编集中管理,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机构编制需求。对存在“吃空饷”、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单位收回一定数量编制,对职能弱化、任务不饱和、人浮于事的事业单位收回其空编,无空编的要连人带编调剂到急需人员编制的单位,直至编制量与职责任务相适应。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文化馆等单位和后勤保障等一般性服务单位,通过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予以支持,不再新增人员编制,切实加强总量控制,管住、管好、管活现有编制资源。

机构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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