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人员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全市”吃空饷”问题清理工作结束。共核查清理“吃空饷”人员158人,“吃空饷”1369185元全部追缴财政。
2012年12月20日,市纪委、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对“吃空饷”问题开始全面清退处理。全市共有1822个机关事业单位纳入清理整治范围,涉及46644人。经核查清理,全市有“吃空饷”人员158人,涉及58个单位。
目前,各类“吃空饷”人员清退处理工作已经完成。停薪留职、自动离岗或进修期满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75人中辞退19人、解除劳动合同24人、辞职8人、调出16人、回原单位上班7人、读研期间停发工资1人;未办理工资转移关系的10人中4人已办理工资转移手续,6人已回原单位上班;已故仍在领取遗属补助的1人已停发补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标准领取工资和补贴的4人已办理退休手续;病假期间未执行病假生活待遇、仍按原标准领取工资和补贴的54人,已落实有关规定;判刑或受纪律处分后未按相关规定降级或停发工资、仍按原职级领取工资和补贴的14人全部停发工资。“吃空饷”金额已全部追缴财政,共追缴1369185元。
市上还对市直有关事业单位编制进行了清理核减,共核减全额事业编制22名,差额事业编制100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6名。
为杜绝“吃空饷”问题的再次发生,市上已经拟定工资管理制度、请销假规定、部门联动实施办法、责任追究处理办法,正在进行讨论修订,近期将下发执行。
作者: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