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3-30 】 【选择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监管,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规范运行,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委编办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全面完成202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一、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如期完成。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明确公示范围、完成时限、工作程序等具体要求。梳理编印年度报告常见的18个问题解答,指导事业单位规范填报。加强年报工作政策宣传,督促进展缓慢单位按时限做好年报工作。截止3月底,市级131家事业单位完成年度报告公示,年报完成率、合格率均为100%。

二、精细指导服务,提升工作效率。推行“网上办”、“简化办”、“一次办”、容缺受理等便民服务措施,切实提升年报服务质量和效率。整合业务流程,对年报时需办理变更登记的予以同步申请、一次办结。精简申报材料,不再要求事业单位提交法人证书复印件、任职文件、住所证明等材料。实行“不见面”审批,年报事项均在网上办理,确需修改年报的一次性告知修改意见,纸质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或事后补交。充分利用线上工作群、电话等沟通渠道,实时在线解疑答惑,当好“线上客服”,确保年报工作高效便捷推进。

三、精准审核把关,强化监管效力。落实“双审”工作机制,由举办单位对年报内容进行前置审查,提升年报工作权威性。严格审核把关年报质量,对填报不规范、材料不齐全的,退回修改或督促补齐相关材料。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执行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等内容进行重点审查,全面掌握事业单位运行情况,建立问题台账。督促开办资金、住所等发生变化的27家事业单位办理变更登记,证书即将到期的17家事业单位换领证书。结合公示信息抽查及实地核查工作,将对年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核查,限期督促整改,促进事业单位更好履职尽责。拓展年报结果运用,将其作为机构编制评估的有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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