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启动党政群机关等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1-03 】 【选择字号:

武威市编办在完成全市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换证的基础上,根据省编办统一安排,于2016年10月底全面启动全市党政群机关等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解决当前我国机构代码不统一、信息数据不共享等问题,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统一代码制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同于各级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的“数字身份证”号码,具有唯一性并采用二维码防伪,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验证书有效性及机构名称、性质、地址、负责人等相关信息。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各地质监部门不再向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依法成立的机构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按照管理职责机关、事业单位和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由机构编制部门赋码发证,其他法人及组织分别由工商、民政等部门赋码发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实施后设为期两年的过渡期,在2017年年底前,组织机构代码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存,过渡期结束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将停止使用。

党政群机关等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将在2017年3月底前完成。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后,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降低社会成本,将多码改为一码、多次办理改为一次办理,简化了办事手续,将进一步激发市场创新创业动力;有利于加快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分散在各部门、各领域的信用记录归集整合到当事主体的名下,形成完整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创造了条件;有利于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将推动全市各部门信息共享,有效识别主体身份,形成可供利用的大数据资源,为政府监管和服务提供支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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