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实施“三责联审”
【来源:市编办 | 发布日期:2015-08-19 】
【选择字号:
大 中 小】
为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制约,促进党政领导干部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近日,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审计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联合制定印发了《武威市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实施办法(试行)》。办法规定,“三责联审”就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部门职能分工,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编办、市审计局同步联动,对市直党政工作部门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实施选人用人责任审查、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实施办法规定了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选人用人责任审查、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实施程序和结果运用。对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职能职责履行、机构设置、编制使用、领导职数配备和遵守机构编制纪律方面的机构编制责任进行审核,并把机构编制责任审核结果和选人用人责任审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作为部门工作实绩考核、干部选拔任用、机构编制调整、评优表彰奖励和实施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这对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实施“三责联审”,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有了强有力的抓手,对执行机构编制规定和纪律提出了更刚性、更具体的措施和要求,将进一步增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机构编制责任意识,自觉执行机构编制规定,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推动控编减编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实现全市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两个只减不增”的目标任务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