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编制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设置的意见
为了使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修订工作有章可循,做到科学合理配置编制,理顺市政府工作部门职责关系,精简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有效落实控编减编任务,切实解决市政府部门目前存在的职责划分不清、内设机构设置过多、科室职责划分过细,而科室编制和人员过少,力量分散等问题,经市委三届70次常委会议审定,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编制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设置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市政府工作部门职能确定、人员编制配备、领导职数核定、内设机构设置等内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编制、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设置参照该意见执行。
《意见》规定,部门职能确定要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参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范围确定,按照“上下衔接、定位准确、规范合理、运行顺畅”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机构精简、权责一致、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协调,一项职责原则上由一个部门承担,确需多个部门承担的职责,明确职责分工,分清主次责任。人员编制配备要按照职责任务大小、职能强弱变化、行政审批事项增减等情况动态调整使用编制,一类机关35名以上、二类机关30-34名、三类机关25-29名、四类机关15-24名、五类机关14名以下。市政府工作部门要预留10%左右的空编用于急需紧缺人员。机关后勤保障类和辅助类人员,按照“经费包干、购买服务、人员自聘、合同管理”的办法,不再为机关单位核定工勤人员编制,改为根据人员结构比例规定,核定部门和单位员额经费管理人员数额,财政部门依此核拨经费,鼓励用人单位购买服务,精干用工,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冻结全市工勤编制,对现有工勤编制采取人员“只出不进、退一收一”的办法,做到只减不增,随着自然减员逐年核减。部门领导职数核定3-4名,工作任务特别重的部门领导职数可适当适当增加。部门每个内设机构设正职1名。部门内设机构副职按部门内设机构正职总职数的50%左右确定。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设置要体现本部门的功能特点,不统一要求上下对口,积极推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科制。非业务性和职能相近的内设机构要综合设置,专业管理类科(室)数额不低于内设机构总数的75%。一类、二类、三类、四类行政机关除领导职数外,按照一个科室占用3名编制的标准设置内设机构;五类行政机关中,编制在5名以下的可设1个科室,编制在6-14名的可设2-3个科室。